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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字体: ]   作者: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隆林公路养护中心隶属于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垂直管理的县级(四级预算)基层独立法人单位。中心行政机构设置:行政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养护与工程管理科、国有资产及安全管理科、纪检监察室等6个职能科(室)下辖3个公路养护站,5个养护作业点。2019年底管养公路里程191.074公里,按技术等级分为:一级路4.078公里,二级路55.077公里,三级路95.917公里,四级路31.8公里,等外路4.202公里。

2.预算单位及预算管理方式

自治区隆要公路养护中心按照预算管理方式,属于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3.基本职能

承担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工作;承担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的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二、编制及人员构成情况

1.编制总体情况

纳入2020年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人员编制控制数为92人,其中,事业编制92人。

2.实有人数总体情况

1)纳入2020年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在职编内实有人数55人。

2)纳入2020年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离退休人员86人(离休0人、退休86人)。

3)纳入2020年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6人。

4)纳入2020年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其他人员(遗属人员)17人。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稳步提高养护质量和路况指标

隆林公路养护中心目前公路设施基础差,路况整体水平偏低,需要下更大功夫提高公路路况,不断提升公路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日常养护管理,确保路况质量稳中有升。要积极转变养护观念,主动做好路面的早期预防性养护工作,推广精细化、标准化养护。继续坚持公路巡查常态化,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坚持小修保养日常化,确保及时修补路面病害;坚持排障除险快速化,确保及时恢复通行;坚持作业标准化,确保施工质量。重点加强道路、桥梁、隧道的日常养护,及时修复路基、路面、桥隧病害及损坏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按时按质完成2020年度路面、桥隧小修保养任务,保证公路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确保路况质量稳中有升。

二是完成养护计划项目预算投资,主要完成上级下达的公路小修保养、桥涵隧道小修项目、路基结构物修复、沿线设施修复、水毁塌方清理等,确保管养的公路安全畅通。

三是不断加强公路战备、应急和相关服务工作。做好专业公路交通战备、交通保障工作及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及时处置好各种突发事件。

四是继续推进养护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强化责任养护。为了适应养护工作形势发展的要求,探讨新的养护工作管理机制,2020年将继续修订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强化养护创新模式,继续推行路面养护集体作业、路基养护分段承包到个人的公路养护管理模式,严格落实责任养护,确保完成全年养护目标,在模式上进一步完善应急保障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公路应急抢险、水毁塌方清理、沥青路面修补、水泥砼路面病害处理以及养护机械管理等。 

五是做好汛期公路抢通及其他工作。做好汛前安全排查工作,对容易发生塌方、滑坡、水淹路段的桥梁、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及时疏导和清理排水系统,确保排水顺畅,对易发生灾毁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统筹使用好水毁抢险资金,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公路交通阻断信息。

六是继续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将公路绿化美化跟“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公路活动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结合起来,抓好路容路貌的整治,重点对乡镇、村屯过境公路的水沟、路面进行整治,保证路容路貌的整洁美观。

2.加强管理,稳步推进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

2020年,隆林公路养护中心稳步推进上级部门下达2020年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议计划,确保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一是加强前期工作。及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时间节点计划,逐项确定工作责任人。

二是严格施工管理。要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实施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参与公路大中修养护的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落实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和监理抽检等制度,确保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是继续抓好年度项目实施管理及(交)竣工准备工作。加强对安保工程、国省干线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按预定计划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是持续开展“公路品质工程质量年”建设活动。继续加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管理,执行月度检查考核抽检,严控质量关。加强对工程项目履约与设计变更管理,加大公路科研与新技术推广、路网信息管理,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工程管理市场秩序。

3.加强监管,建设平安公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底线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围绕“履职尽责、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管理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公路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明确责任,建立制度、细化分工,坚持持证上岗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是做好安全生产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全员教育,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心放在生产一线,突出抓好养护站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是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使之与地方政府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有力、有序、有效应对。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四是实施“隐患清零”行动。组织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的专项行动,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公路安全宣传,增强过往司乘人员对公路安全保障服务的满意度。

五是做好汛期灾毁恢复抢修工作。加大汛期前公路桥梁安全排查工作力度,对容易发生塌方、滑坡、水淹路段的桥梁、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出现交通中断及时抢通修复。

六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施公路危桥险路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加大危树、危石等排查整治力度。对辖区平面交叉道口进行全面调查,及时规范要求整改和完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加强养护、安全、路政等部门的联动工作,重点对路上堆积物、倾倒垃圾、人为堵塞排水沟等危及公路交通安全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治。

七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履职情况评估和“平安公路”考核,深入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4.强化内控管理,推进机关高效运转

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公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人事管理工作。全力做好机构改革中各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按上级要求修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一步推进人事劳资规范化管理,配合做好我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届中考察工作及办好编岗不一人员的出入编工作。做好岗位设置五年一签聘用合同工作。继续加大公路机构改革中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员配备工作。增强人才引进力度,积极争取不断扩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模。建立后备干部数据库,助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后备干部信息收集、培养和教育,为公路发展提供干部储备和人才保障。进一步完善公路人事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档案信息化、数字化。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杜绝少编、漏编现象发生。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安排进行开支,认真做好年内部门预算调整及部分经济科目调剂工作,充分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力争完成2020年五个考核时点的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即:4月底16%6月底50%9月底75%11月底91%12月底100%,确保预算资金得到合法有效使用,确保预算资金不被财政部门收回。按要求做好《新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配合做好政府会计系统平台实施前的科目转换和财务软件配置工作,督促指导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顺利实施。继续加强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严格财务监督,定期清理往来账款,促进往来帐款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是加强审计管理。继续深化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强化审计整改,建立审计整改定期报告制度,促进审计结果得到有效落实。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加大派送内审人员业务培训,力争配备有掌握公路工程技术、精通法律及专业财务知识等方面的人才,强化完善人员及知识面的结构。注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严格遵守先审计后离任的原则。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加大对我中心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出租出借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杜绝账实不符、账外资产、违规处置、擅自出租出借资产等现象。做好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工作,依法依规采购,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我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好资产预算、购置、配备、使用及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大对经营出租出借资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确保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合法合规。进一步做好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各种规章制度,做好票据领入、发放、使用、核销、销毁、及填写等工作,减少差错和无事故。强化服务管理意识,改进对资产管理、部门预算、采购管理、票据管理的管理方式方法,适时修订更新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五是加强综合管理。继续加强办公室综合协调、公文管理、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促进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发挥好工会等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和改进服务管理工作,组织丰富的职工集体活动,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工作,强化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全年总收入预算1347.83万元,同比增加2.93万元,同比增长0.22%。其构成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4.78万元,占年总收入的97.55%。同比增加3.69万元,同比增0.28%,其中:

1.经费拨款1314.78万元,同比增加3.69万元,同比增0.28%。根据资金性质分:

1)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收入1314.78万元,同比比增加3.69万元,同比增0.28%

2)中央补助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增长性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上升0%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路产补偿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上升(下降)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上升0 %(三)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2020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6.72万元,占年总收入的1.98%。同比减少0.09万元,同比下降0.34%

(四)上年结余收入

2020年用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预算6.33万元,占年总收入的0.47%,同比减少0.67万元,同比下降9.57%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20年度支出总预算1347.83万元,同比增加2.93万元,同比上升0.22%。其中,基本支出925.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69%,同比增加27.17万元,同比上升3.02%;项目支出42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31%,同比减少24.24万元,同比下降5.43%。基本支出比上年有所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总量增加,公开招聘新进人员3人的工资福利费用在基本支出开支,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开招聘新进人员3人的工资福利费用纳入基本支出开支。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178.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23%

2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科目36.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4%

3214类交通运输科目1069.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33%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63.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70%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925.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69%,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60.20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的82.10%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9.14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的8.55%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6.55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的9.35%

2)项目支出预算421.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31%,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9.0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的21.11%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9.83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的23.66%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41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的2.70%

4)资本性支出预算221.6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的52.53%

(二)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14.78万元,占年度预算总支出的97.55%,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合计925.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的70.42%,同比增加27.17万元,同比增长3.02%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60.2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2.10%,同比增加14.19万元,同比增长1.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绩效工资总量提高、增加公开招聘新进人员3人的工资福利费用。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9.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55%,同比减少0.24万元,同比下降0.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在职在编人员退休减少造成 “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的经费预算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86.5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35%,同比增加13.22万元,同比增长13.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经费预算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38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的29.58%,同比减少23.48万元,同比下降5.69%,下降的主要公开招聘新进人员3人的工资福利费用纳入基本支出核算。

(三)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预算说明

2020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预算26.72万元,占年度预算总支出的1.98%,同比减少0.09万元,同比下降0.34%。具体开支的项目:办公设备购置5.22万元、公路养护管理辅助支出11.27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及维修9.5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及维修0.65万元。

(四)上年结余收入

2020年用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预算6.33万元,占年度预算总支出的0.47%,同比减少0.67万元,同比下降9.57%。具体开支的项目:公路养护管理辅助支出0.83万元、公路养建项目质量及进度推进工作经费5.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支出总额 1.44%,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0.29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18.58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07.23万元,同比增加7.63万元,同比增长7.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物业管理费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其中:部门集中采购预算66.84万元,占政府采购项目类型预算62.33%,同比减少13.96万元,下降17.28%;政府集中采购预算40.39万元,占政府采购项目类型预算37.67%,同比增加21.59万元,增长114.84%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1)公路养护(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公路还贷专项(项):反映公路还贷专项支出。

3)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1.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1)政府还贷公路养护(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养护的支出。

2)政府还贷公路管理(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点击下载:2020年隆林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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