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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德保公路养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字体: ]   作者: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公路养护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公路养护中心 2020 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自治区德保公路养护中心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德保公路养护中心是一个以公路养护、公路行业信息管理为主要业务范围的事业单位,下辖 3个养护站。2020年管养公路里程 210.388公里,加城管路 0.576(城管路没有养护经费),合计 210.964公里,按技术等级分为:一级路 6.097公里,二级路 111.075公里,三级路 6.452公里,四级路 87.34公里。
(二)预算单位及预算管理方式
自治区德保公路养护中心 1个预算单位,属于自收自支管理单位。
(三)基本职能
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路政等方面管理工作及养护工作,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行业信息收集和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二、编制及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总体情况
纳入 2020年自治区德保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人员编制
(二)实有人数总体情况
1.纳入2020年自治区德保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在职编内实有人数 50人。

2.纳入2020年自治区德保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离退休人员 88人(退休 88人)。

3.纳入2020年自治区德保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编外在职实有人数 6人。

4.纳入2020年自治区德保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其他人员合计 43人,为遗属人员。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养护,着力改善提升公路服务公众出行环境。
一是加强日常养护管理,确保路况质量稳中有升。
要积极转变养护观念,主动做好路面的早期预防性养护工作,推广精细化、标准化养护。继续坚持公路巡查常态化,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坚持小修保养日常化,确保及时修补路面病害;坚持排障除险快速化,确保及时恢复通行;坚持作业标准化,确保施工质量。重点加强道路、桥梁、隧道的日常养护,及时修复路基、路面、桥隧病害及损坏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按时按质完成 2020年度路面、桥隧小修保养任务,保证公路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确保路况质量稳中有升。
二是继续推进养护运行机制改革创新。
加大对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的研究分析,完善公路改进合同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公路养护市场秩序。
三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把公路全寿命管理理念和生态保护理念贯彻到公路养护全过程。在公路沿线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完善生态保护工程措施,合理选用降低生态影响的工程结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如继续在大中修工程中推广沥青路面再生和温拌、水泥路面就地利用等废旧路面材料的循环利用技术和施工工艺,学习借鉴沿海局应用大粒径级配碎石、水泥改善(掺 2.5%)级配碎石等材料,应用沥青封油层集料的除尘加热处治等新工艺进行普及推广。
(二)加强管理,稳步推进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质量
一是加强前期工作。及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时间节点计划,逐项确定工作责任人。二是严格施工管理。要强化合同履约实施,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落实质量自检等制度,确保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三是做好公路服务区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按期完工并交付使用。
(三)严谨做好计划管理工作,为养护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一是积极配合构建满足社会公众出行新需求的公路信息服务立体网络。二是配合做好《广西公路计划管理与地理信息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建立健全公路计划项目动态管理信息通道,建立广西公路数字化地图平台。三是加强计划基础管理工作。根据部门预算下达的任务目标,加强小修保养费计加强基础数据收集管理工作,做好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准备工作。
(四)以平安公路建设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底线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围绕“履职尽责、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管理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公路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一是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根据市中心安全监管权利和责任清单,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照单管理。二是实施“隐患清零”行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的专项行动,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公路安全宣传,增强过往司乘人员对公路安全保障服务的满意度。三是做好汛期灾毁恢复抢修工作。加大汛期前公路桥梁安全排查工作力度,对容易发生塌方、滑坡、水淹路段的桥梁、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出现交通中断及时抢通修复。四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五)强化内控管理,推进机关高效运转。
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公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人事管理工作。全力做好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配办法,进一步推进人事劳资规范化管理,做好绩效考核及办好编岗人员的出入编工作。做好岗位设置五年一签聘用合同工作。按要求完成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员配备工作。加强对后备干部信息收集、培养和教育,为公路发展提供干部储备和人才保障。进一步完善公路人事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档案信息化、数字化。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杜绝少编、漏编现象发生。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安排进行开支,认真做好年内部门预算调整及部分经济科目调剂工作,充分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按进度完成上级下达的 2020年五个考核时点的预算执行进度(4月底 16%、6月底 40%、9月底 65%、11月底 82%、12月底 95%),确保预算资金得到合法有效使用。按要求做好《新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配合做好政府会计系统平台实施前的科目转换和财务软件配置工作,积极落实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继续加强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严格财务监督,定期清理往来账款,促进往来帐款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加大对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出租出借管理工作力度,杜绝账实不符、账外资产、违规处置、擅自出租出借资产等现象。做好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工作,依法依规采购,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好资产对经营出租出借资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确保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合法合规。进一步做好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各种规章制度,做好票据领入、发放、使用、核销、销毁、及填写等工作,减少差错和无事故。强化服务管理意识,改进对资产管理、部门预算、采购管理、票据管理的管理方式方法,适时修订更新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综合管理。继续加强办公室综合协调、公文管理、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促进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发挥好工会等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和改进服务管理工作,组织丰富的职工集体活动,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工作,强化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全年总收入预算 1,192.67万元,同比减少 48.03万元,同比下降 3.87%。其构成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64.97万元,占年总收入的97.68 %。同比减少 54.67万元,同比下降 4.48%,其中:经费拨款 1,164.97万元,同比减少 54.67万元,同比下降4.48%。根据资金性质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收入 1164.97万
(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2020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20.5万元,占年总收入的 1.72%,同比减少 0.56万元,同比减少 2.66%。按收入种类分:

属于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 20.50万元,其中:
(1)资产出租收入为 20.30万元;

(2)银行账户利息收入为 0.20万元。

(三)上年结余收入2020年上年结余收入 7.20万元,占年总收入的 0.60%,同比增加 7.2万元,同比增加 100%。该项全部为其他结转 7.2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20年度支出总预算 1,192.67万元,同比减少 48.03万元,同比下降 3.87%。其中,基本支出 844.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0.84%,同比增加 31.99万元,同比增长 3.94%,主要原因是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离退休生活补助;项目支出 347.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9.16%,同比减少 80.02万元,同比下降 18.70%。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4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 169.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14.24%。
(2)210类医疗卫生科目 34.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6%。

(3)214类交通运输科目 930.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99%。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 58.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91%。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701.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58.85%。

(2)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57.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82%。

(3)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85.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17%。


(4)项目支出预算 347.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9.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219.6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说明基本支出预算合计 844.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2.52%,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701.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83.06%,同比增加 20.20万元,同比增长 2.96%。增长的主要原因:2020年增加了离退休生活补助。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57.5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6.81%,同比增加 1.55万元,同比增加 2.76%。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 85.5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10.13%,同比增加 10.46万元,同比上升 13.93%。增加的主要原因:按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
2.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合计 320.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27.48%,同比减少 86.66万元,同比下降 21.30%。其中:专项资金或转移支付项目 0万元、业务工作项目 171.78万元、运行维护项目
148.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支出总额 1.71%,同比增加 0.01万元,同比增加 0.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1.19万元,同比增加 0.01万元,同比增加 0.85%;公务用车运行费 19.69万元,与去年持平同比;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
同比增长 33.44%。其中部门集中采购预算 126.0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 84.63%;政府集中采购预算 22.9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 15.37%。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1)公路养护(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公路还贷专项(项):反映公路还贷专项支出。

(3)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1.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1)政府还贷公路养护(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养护的支出。

(2)政府还贷公路管理(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点击下载:德保公路养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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