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经凌云公路养护中心的积极协调,凌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属地乡政府对国道212线一处涉路违法建房进行强制拆除,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桥梁的安全畅通。
该违法建房系群众于4月20日前在国道212线K2259+800(凌云县伶站乡伶兴村路段)停那小桥左侧桥台锥坡进行建房,桥台锥坡底部被挖坏占用,严重影响桥梁安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凌云公路养护中心路产事务科到现场调查拍照取证,并对当事人进行有关公路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桥梁原状。当事人并未听从劝阻,继续利用周末等时间偷建抢建,影响恶劣。为及时制止该违法行为,震慑公路沿线侵占路产路权违法行为,避免造成群众跟风现象。该中心及时向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及属地乡政府反映和书面函告,要求及时依法查处,并追踪处理情况,5月29日成功将该违法建房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