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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公路发展中心多举措学习宣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

[字体: ]   作者: 王雯钰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公路发展中心
 
        为进一步扩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的普及面及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实施以来,我中心积极开展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了实际的宣传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深入理解学习。公路养护是社会公共事业,我中心作为管养公路的事业单位组织,承担着公路养护宣传的义务。《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颁布和实施,为我区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对我区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中心高度重视,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学习和宣传活动纳入普法宣传工作的重要任务中,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中心干部职工集中学习,要求充分认识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的内容及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扎实开展集中宣传贯彻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制定和出台,是广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交通运输行业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高度重视。为形成学习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的浓厚氛围。在符合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下,我中心多途径、全方位的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一是深入养护站向一线养护人员进行宣传,使各站养护工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做到精准理解,熟练掌握,正确运用。二是组织人员前往公路沿线村镇和帮扶贫困村,分组入户向群众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内容。在管养路段及养护站外悬挂宣传横幅,同时向过路的行人以及车辆宣传爱护农村公路的意义,让农村公路司乘人员和沿线群众不断提高爱路、养路、护路意识。三是制作宣传板报,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为内容制作了一期宣传板报,加强中心领导干部对该条例的深入理解以及单位内部生活区居民对该条例的初步认识。

截至目前,我中心共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横幅30余条,电子横幅宣传42余次,制作专题宣传板报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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