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是一个以公路养护、公路行业信息管理为主要业务范围的事业单位,下辖5个养护站、点。2022年底管养公路共5条(国道2条,省道3条),总里程154.544公里,其中一级公路4.075公里,二级公路143.45公里,三级公路7.019公里,四级公路0公里,等外公路0公里。桥梁34座112.65延米,隧道0道。主要基本职能:负责隆林各族自治县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组织实施指导工作,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路网监测、预警、信息服务及技术支持,参与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2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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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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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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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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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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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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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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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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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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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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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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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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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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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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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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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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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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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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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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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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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含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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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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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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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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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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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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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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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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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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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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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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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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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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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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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2,041.3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31.48万元, 总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8.29万元,增长8.4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31.4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86.63万元,增长31.50%,主要原因是:(1)2022年部门预算编入“灾毁保险(增量)”110.31万元;(2)2022年部门预算编入“公路大中修及灾毁配套(增量)”190.50万元;(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四批)桂财工交函〔2022〕144号》我中心追加“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四批)”8.00万元;(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七批)桂财工交函〔2022〕175号》我中心追加“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七批)”9.00万元;(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2022年灾损公路重建资金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202号》我中心追加“2022年灾损公路重建资金”18.32万元;(6)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追加(调整、收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2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233号》我中心追加“残疾人保障金专项经费”10.6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决算数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决算数无增减。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决算数无增减。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决算数无增减。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2.95万元,下降100%,其他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其他收入上缴自治区百色公路发展中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4.65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1.87万元,下降95.6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使用非税结余资金较2021年度有所减少。
8.上年结转和结余5.18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27.79万元,下降96.27%,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专用设备购置、公务车购置”等项目支出。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2,041.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036.13万元, 总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11.78万元,增长11.61%。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7.21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65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2年度在职在编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有所增长、新进人员有所增加,因此相应计提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有所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49.0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医疗(含生育保险)保险。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11万元,增长9.15%,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2年度在职在编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有所增长、新进人员有所增加,因此相应计提的事业单位医疗经费有所增加。
3.交通运输(类)1,684.4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实施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91.94万元,增长12.86%,主要原因是主要为我中心追加“2022年灾损公路重建资金”18.32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四批)”8.00万元、“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七批)”9.00万元、“灾毁保险(增量)”110.3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75.42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09万元,增长7.24%,主要原因是我中心2022年度在职在编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有所增长、新进人员有所增加,因此相应计提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有所增加。
5.结余分配5.18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5.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将2021年度非税结转资金转入2022年度非税结余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58.6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年末结转和结余上缴自治区百色公路发展中心。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1.4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86.63万元,增长31.50%。其中:基本支出1,162.77万元,项目支出868.71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36.47万元,支出决算为2,03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9%。主要原因是年末开支了年中预算调整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97.46万元,追加“2022年灾损公路重建资金”18.32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四批)”8.00万元、“2022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七批)”9.00万元、“灾毁保险(增量)”110.31万元等经费。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为67.86万元,年初预算6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2022年有退休人员死亡,相应调减了支出预算。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06.23万元,年初预算11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 2022年有人员退休,相应调减了支出预算。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为53.12万元,年初预算5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 2022年有人员退休,相应调减了支出预算。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为49.05万元,年初预算5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2022年有人员退休,相应调减了支出预算。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
1.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662.81万元,年初预算为1,74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2022年有人员退休,相应调减了支出预算。
2.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7.0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我中心2022年中追加预算。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为75.42万元,年初预算为8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 2022年有人员退休,相应调减了支出预算。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2.7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4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主要原因为2022年有人员退休,因此相应经费开支有结余。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 %。主要原因是年末剩余零星公务接待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指标尚未开支完毕,因此决算与预算有差异。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8%。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主要原因为:2022年有退休人员去世,因此补助经费开支有结余。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4.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02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5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较2021年增加4.02万元,2022年度增加了公务出行。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58万元,平均每辆1.1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0.65万元,2022年度出差频率有所增长,因此2022年度接待批次及接待人员较2021年度有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7次,人次113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99.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降低0.99%,主要原因是2022年末各单位剩余零星公务接待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指标尚未开支完毕,因此决算与预算有差异。比2021年决算数增加19.15万元,增长23.7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中心新进人员增加,相应计提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6.7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万元占货物支出金额0.5万元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工程支出金额0万元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0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151.08万元的9.9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由越野车、小型载客汽车、养护用车组成;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增量)”等2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资金873.3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达到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全覆盖。本单位项目已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自评工作,较为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本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本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00-90(含)分22个项目为一等等级,占自评项目总数比例100%;89-80(含)分0个项目为二等等级,占自评项目总数比例0%;79-60(含)分0个项目为三等等级,占项目总数比例0%;60分以下0个项目为四等等级,占自评项目总数比例0%。
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个别项目绩效指标值设置不规范存在个别项目指标设置不合理、缺乏相关性的情况;(2)部分自评项目预算一体化系统取数有误。2022年项目自评过程当中,存在绩效自评系统对自评项目相关数据取数有误的情况,影响自评工作效率,增加了人工时间成本。
3.下一步改进措施:(1)合理设置绩效指标,量化指标值设置。结合项目本身特点,责任部门合理选取评价指标,针对个别指标予以细化、量化,以提高绩效评价指标的针对性与可衡量性。对于常年性项目,责任部门可参照往年项目完成情况,围绕绩效目标编制绩效指标,结合项目绩效目标及实际工作,细化为具体指标。对于新增项目,责任部门可以参照行业标准,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机构,细化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指标值。(2)预算一体化系统技术服务提供商对绩效自评模块进行进一步优化,修复系统提取数据存在的可能漏洞,降低返工、重复核对的工作量,提高自评工作效率,降低人工时间成本。
4.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自评基本情况。项目编码450000220430500020856的“灾毁保险(增量)”项目为本单位2022年重点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一等等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率分值10分,该项目调整后全年预算为110.31万元,执行数为11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根据评分规则实际自评得分10分。二是指标完成情况分值为90分,该项目实际得分90分,其中:产出指标实际得分50分,效益指标实际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实际得分10分。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单位投保后,保险方已对全部共4起灾毁保险理赔案件进行理赔款项支付,达成预期目标,完成率100%,经费支出合规;最终该项目较好地发挥了社会效益,确保公路处于安全畅通的良好水平,显著提高了群众出行安全率,群众满意度100%。
(2)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总体绩效完成较好,2022年度该项目年初预算下达136.68万元,调整后全年预算110.31万元,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2年部门预算(“十三五”迎国检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的函》桂财工交函〔2022〕228号收回“灾毁保险(增量)”政府采购金额26.37万元。
(3)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结合行业特点,继续做好预算编制前期调研、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制等基础工作;二是把绩效管理相关要求深度融入到预算编制管理工作中;三是齐抓共管,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公路养护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