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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江公路养护中心:积极摸索以修代赔新模式 维护路产路权

[字体: ]   作者: 龚本未  来源: 右江公路养护中心
 

右江公路养护中心结合实际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摸索探究“以修代赔”模式处理公路路产损坏案件,由当事人对损坏的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服务人民出行。截至5月15日,右江公路养护中心辖区内通过“以修代赔”模式处理路损公路附属设施案件4起,共修复镶边墙2米,波形防撞栏12米,公里碑1块,限载指示牌1块。

一是联合执法部门协同现场处置。右江公路养护中心收到群众、交警部门关于路损事故案件的报告后,路产事务科及时联系交通执法部门赶往现场,对路损案件进行快速处理,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做好现场警示标志摆放,维护交通,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二是协商处理,合理定损。右江公路养护中心联合地方交警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统一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定损估价。由当事人自行修复或是保险公司组织修复,选定的施工方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受损路产修复标准必须不低于原技术。如:国道G324线K1941+100左侧(百根小桥)事故损坏限载指示牌1块,由保险公司负责修复完毕国道G323线K1550+800右侧事故损坏镶边墙2米,由当事人自行修复完成。若保险公司委托无符合要求的委托施工方,右江公路养护中心及时推荐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如:国道G324线K1968+000处小车事故损坏公里碑1块国道G212线K2299+000处事故损坏波形护栏12米,均由保险公司与施工方协商、修复完成。三是修复监督,组织验收。受损路产设施修复完成后,右江公路养护中心组织技术人员按标准验收,3日内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交交警部门结案,验收不合格的要求及时整改。四是宣传新模式,加深理解。右江公路养护中心路产事务科人员在探索“以修代赔”新模式中,积极向沿线群众宣传提倡该模式,提高人民群众对新模式的理解与认知,共同维护好路产路权。

与平常的路产维护处理方式相比,“以修代赔”模式能够有效提高受损路产设施的修复效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下一步,右江公路养护中心将继续摸索路损“以修代赔”新模式,进一步维护辖区内路产路权完整,保障公路畅通,服务人民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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