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田东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局实际情况,为在职和退休208名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这是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我局党政领导非常重视,派专人与本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联系,按照当地医疗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医保中心完善档案资料,缴纳足额的医疗保险金。医疗保险费用缴纳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按照医保中心认定的缴费基数,在职职工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退休职工单位承担6%,个人只缴纳每人70元大病统筹金。单位缴纳部分根据职工工资的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并由医保中心统一管理。2月底我局已全部为全局干部职工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并将“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卡”发到了每位职工手中,受到了全体职工的一致好评。
我局从2月1日起,职工有病住院,由田东县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按规定报销住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