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及所属四级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是一个以公路养护、公路路网建设、公路行业信息管理为主要业务范围的事业单位,下辖12个县级公路局、77个养护站、点。2017年底管养公路里程2604.644公里,按技术等级分为:一级路20.064公里,二级路1235.298公里,三级路647.989公里,四级路647.267公里,等外路54.026公里。
2.预算单位及预算管理方式
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本级及下属12个县级公路管理局共13个单位属于自收自支管理单位。
3.基本职能
1)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百色市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公路行业的政策和法规;按照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全局公路管理的措施、办法和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按照全区公路事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拟订局管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年度计划,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全局专业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路养护质量评定和检查工作。
(4)负责全局公路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全局专业公路新改建工程,大中修工程、抢修恢复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并组织检查和验收。
(5)负责全局专业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6)负责全局公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对资金筹措、使用实施全面审计;管理全局公路机构国有资产。
(7)负责全局公路行业科技进步工作,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研究和推广应用。
(8)负责全局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公路行业的统计信息与服务工作。
(9)负责全局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创建公路文明行业。
(10)承办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县级公路管理局主要职责。
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路政等方面管理工作及养护工作,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行业信息收集和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二、编制及人员构成情况
1. 编制总体情况
纳入2018年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部门预算的人员编制控制数为1413人,其中,事业编制1413人。各单位具体编制如下: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本级事业编制102人;自治区平果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127人;自治区田东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98人;自治区田阳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133人;自治区右江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168人;自治区德保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74人;自治区靖西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161人;自治区那坡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140人;自治区田林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135人;自治区隆林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92人;自治区西林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59人;自治区凌云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74人;自治区乐业公路管理局事业编制50人。
2.实有人数总体情况
1)纳入2018年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部门预算的在职编内实有人数946人,其中: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本级85人,自治区平果公路管理局91人,自治区田东公路管理局69人,自治区田阳公路管理局103人,自治区右江公路管理局112人,自治区德保公路管理局54人,自治区靖西公路管理局99人,自治区那坡公路管理局78人,自治区田林公路管理局92人,自治区隆林公路管理局59人,自治区西林公路管理局26人,自治区凌云公路管理局54人,自治区乐业公路管理局24人。
2)纳入2018年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部门预算的离退休人员1556人(离休3人、退休1553人),其中: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本级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126人,自治区平果公路管理局退休人员135人,自治区田东公路管理局退休人员114人,自治区田阳公路管理局退休人员130人,自治区右江公路管理局退休人员211人,自治区德保公路管理局退休人员95人,自治区靖西公路管理局退休人员216人,自治区那坡公路管理局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45人,自治区田林公路管理局退休人员137人,自治区隆林公路管理局退休人员81人,自治区西林公路管理局退休人员40人,自治区凌云公路管理局退休人员64人,自治区乐业公路管理局退休人员59人。
3)纳入2018年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部门预算的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29人,其中:自治区平果公路管理局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1人,自治区田东公路管理局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人,自治区田阳公路管理局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2人,自治区右江公路管理局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0人,自治区德保公路管理局编外在职实有人数6人,自治区靖西公路管理局编外在职实有人数54人,自治区那坡公路管理局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9人,自治区田林公路管理局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8人,自治区隆林公路管理局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8人,自治区西林公路管理局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9人,自治区凌云公路管理局编外在职实有人数20人,自治区乐业公路管理局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8人。
4)纳入2018年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部门预算的其他人员合计387人,为遗属人员。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路养护管理,稳步提升公路路况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养护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本局公路水毁工程、养护工程、养护工程变更等管理办法和养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工作指导意见、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工作指导纲要、养护与计划问责约谈办法、突出问责意识,探索解决新形势下应急抢险资金投入和支付难的问题。二是加强公路日常性养护。在小修保养中全面落实预防性养护理念,做到路基路面病害修补科学及时,着重抓好路面修补线型、路面平整度及早损预防;加强危桥技术状况调查和病害防治监控工作。继续抓好公路季节性养护,按汛期前和汛期期间公路养护的侧重点不同进行养护,做好汛期前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和上报公路水毁信息,加大汛期公路水毁抢险和修复力度,及时修复灾毁路段,努力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加强新接养国省干线公路的日常养护。着力抓好机械化养护,抓好机手的培训工作,保持机械化养护的持续性。配合完成广西普通国省道公路里程桩号传递工作。
二是加强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建立、更新和优化公路养护工程计划项目库。及时完成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批及上报工作。加强对养护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加大养护工程属地管理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好县级公路局参与养护工程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养护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并结合养护工程积极探索使用公路养护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三是不断加强公路战备、应急和相关服务工作。做好专业公路交通战备、交通保障工作及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及时处置好各种突发事件。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做好公路服务区、停车区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不断拓展公路服务功能。
四是继续做好公路绿化美化工作。将公路绿化美化跟“美丽广西·宜居乡村”公路活动结合起来,抓好路容路貌的整治,加强路树种植和更新的科学管理,重点对乡镇、村屯过境公路和重点旅游线路的水沟、路面进行整治,保证路容路貌的整洁美观。鼓励和争取当地政府投入经费进行绿化美化工作。
五是切实抓好公路日常养护技能培训,使优良的养护技术、宝贵的养护经验得到传承和发扬。各县级公路局要针对部分养护人员经验不足,特别是从收费站转岗过来的一线养护人员在养护技能方面欠缺的情况,加强养护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使之熟练掌握运用养护技能。市局养护科等科室牵头,招集一线有养护经验特长的老职工或退休职工现场传授养护技能,录制成影像保存并发放给各县公路局养护技术人员和一线养护人员观摩学习。
(二)加强督促指导,全力完成路网工程建设任务
继续加强在建路网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工作,严格进行各种检查考核;严格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指导督促设计变更方案现场核查和设计变更项目的管理工作,落实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继续加强对外系统、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后交由我局管养路网项目的协调对接,主动介入路政维权、养护站房建设及养护设备购置工作,为养护工作夯实基础。
西林至八大河公路三期工程于计划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交工验收;路网建设尾工工程项目田林至乐业公路利周段改弯工程计划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三)坚持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依法治路水平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抓好学法、用法和路政执法宣传工作。重点做好全局公路涉诉案件监管和合同管理,坚持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切实抓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突出抓好新接管公路沿线的路政宣传工作。
二是加强涉路许可项目管理工作。加强涉路项目事中事前事后监督,重点整治违章建筑、私搭乱盖、私开道口、乱设非标以及乱堆杂物、人为堵塞水沟等行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涉路施工活动的监管工作,要采取先入为主的工作方法,积极与各涉路施工单位或个人,尤其是与各类重点涉路施工活动的单位进行对接,做好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其在开展涉路施工活动前先办好行政审批手续。对未经许可即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要先依法进行查处,再敦促其补办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三是继续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恶意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行为。要加强路面监控,明确治超目标,整合治超力量。充分发挥治超站在人员方面的优势,在辖区内联合开展治超工作。继续向当地政府报告治超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政府主导的治超工作向常态化开展。充分利用法院速裁以及强制执行平台,对违法超限后续处理车辆及不配合超限车辆治理工作的单位、车主进行强制执行。
(四)加强基础性服务性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工作持续良性发展。
一是加强人事管理 ,强化激励机制,保持队伍稳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严格人事调动和调整程序,使想办事、能办事、办成事的人有为有位。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办法和评分细则,完善职工激励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继续关注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和一线养护员工的高温补贴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加强预算指标申请管理和结转结余指标及资金管理,及时对用款计划申请进行汇报和协调跟踪,确保预算指标按计划到账,保证预算的刚性执行。严格财经纪律及各种财务制度,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现金制度及银行结算制度,加强资金安全检查,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切实做好资产预算、购置、配备、使用及处置等各项工作,杜绝账实不符、账外资产、违规处置、擅自出租出借资产等现象;做好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各种规章制度,按规定处理盘盈盘亏资产。
四是强审计管理。严格执行内部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证审计工作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强化审计问题整改,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对有关下属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其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路政执法支队和各路政执法大队进行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对审计问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配合做好上级部门对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审计工作。
五是抓好维稳和信息工作。不断完善综治维稳工作制度,重点抓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综治平安建设责任,抓紧涉及到单位稳定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工作。加强行业反恐怖防范,突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大活动的公路安保工作。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将信访工作与维稳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担起信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关注信访维稳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抓好重大节假日前的信访和综治维稳排查处置,按程序办理、办结信访案件,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在萌芽状态。落实全天侯的信息工作,充分发挥视频监控、可变情报板、网站、微信等作用,保证信息渠道的正常畅通,特别对道路险情、交通中断和重大交通事故等要及时形成信息编报,并挖掘信息深度,形成价值更高的B类甚至调研性的A类信息,及时上报及在相关网站上发布。
六是积极做好广大职工生产生活相关的服务性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继续做好机关服务各项工作,推进水电分离、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继续加强工会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创新工会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按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开展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勤俭节约,开展慰问、送温暖活动,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有益职工身心健康和各项活动,使工会经费更好为职工服务。认真落实离退休职工的各种待遇。继续做好团建工作,注重培养年轻干部,为优秀青年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五)正确面对改革,保持队伍稳定
百色公路的改革是历时长久,人员机构分分合合,称谓几经变化,但公路养护的主业始终不变。当前百色公路跟全国、全区公路系统一样面临着长远性、深层次的改革问题。我们要以和平的心态,坦然面对改革的到来,稳妥推进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交通运输行业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根据中编办、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地方交通运输行业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目前有江苏、安徽、广东、宁夏等4省区进行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坚持政事分工、企事分开的原则,在全面清理职能的基础上,将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职责划归政府职能部门。通过改革,做到行政职能由行政机构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市场业务由企业承担。从相关资料上看,各试点省的改革也不尽相同,如江苏省将公路局改名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广东省将公路局改为公路事务中心等,其职能也不尽相同。广西目前还没有开展此项工作,但改革终究还是要来,我们要以平常心面对,相信组织的安排,安心做好本职工作,不要凭空议论,人心惶惶,动摇军心,影响队伍稳定。我们对改革要有思想和行动准备,一旦上级有决策部署,要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二是继续开展养护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参照工作定额结合路多人少的实际情况,借鉴个别县局的成功做法,鼓励聘用养护人员组团承包公路养护,以增加工资收入。要不断总结市场化试点的经验和做法,为上级出台市场化改革各种配套制度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公务用车改革。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按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局实际做好公务用车改革方案,保留必要业务车辆,合理安置司勤人员,规范处置取消车辆。我局公路部门现有公务车辆43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5辆、公路养护用车285辆。路政执法部门有公务用车30辆。全局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日常生产、路网建设管理、公路安全生产、公路应急抢险和路政管理等。根据要求,所有车辆纳入此次公车改革范围。该项工作已于2018年2月启动,原计划于3月底前完成公车改革工作。公车改革的方向为适当取消部分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满足公路养护工作需要的业务用车,养护车辆全部保留、路政部门公务用车全部保留,并计划核增德保和永乐治超站的车辆编制,每个治超治增加2辆公务用车,公务出行方式基本维持不变,全体参改人员采取公务交通费实报实销的方式进行公务出行,公务出行费用节支率达到10%以上,实现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方案目前已报区局审核,再报交通运输厅报复后实施。
四是继续开展下属企业脱钩工作。对厂处公司停止经营后的资产,在清理核对后,申请处置报批地、组织调剂或拍卖,直至完成注销。继续开展瑞丰大酒店与相关县级公路局间帐目往来清理工作。
(六)完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堵住各类安全漏洞,确保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强化红线意识,明确责任,建立制度、细化分工,坚持持证上岗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二是做好安全生产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全员教育,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心放在生产一线,突出抓好养护站和治超一线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是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使之与地方政府预案保持衔接,并定期演练,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各类突发事件的有力、有序、有效应对。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
四是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实施公路危桥险路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生命防护工程,加大危树、危石等排查整治力度。对辖区平面交叉道口进行全面调查,及时规范要求整改和完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加强养护、安全、路政等部门的联动工作,重点对路上堆积物、倾倒垃圾、人为堵塞排水沟等危及公路交通安全行为进行查处和整治。
五是及时收集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资料,推进安全生产台帐规范化管理。
(七)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力推行业文明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和廉政建设,推进“两学一做”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夯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化落实“两个责任”,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继续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廉政制度在惩防体系中的保障作用。坚持从严监督,严肃执纪问责。要切实抓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工作,加大拒腐防变工作力度,开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加强对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监督,严格监督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及干部提拔任用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察工作,确保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严格活动要求,确保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工作职责和责任清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受理信访举报案件,严肃查处全局范围内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问题。加强廉政培训教育,开展“廉政学习月”活动,对科级干部领导进行廉政谈话,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办案能力和广大干部职工廉政意识,营造清风正气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上级部署推进路政执法支队、县级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是继续深化开展行业文明建设。将文明创建工作同公路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培育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致力于提供更畅通、更安全、更舒适的公路交通,致力于改善单位和养护站工作环境,致力于改善一线养护职工生产生活,致力于各种文明荣誉创建 ,致力于发展公路文化,不断提升百色公路的文明创建水平。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全年总收入预算28728.52万元,同比增加4590.92万元,同比增长19.02%。其构成如下: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799.30万元,占年总收入的96.77%。同比增加4619.56万元,同比增长19.93%,其中:
1、经费拨款27679.30万元,同比增长4632.16万元,同比增长20.10%。根据资金性质分:
1)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收入20784.30万元,同比增加2549.82万元,同比增长13.98%。各单位2018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收入为:
(1)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本级3925万元;
(2)平果公路管理局1463.80万元;
(3)田东公路管理局1272.09万元;
(4)田阳公路管理局1798.16万元;
(5)右江公路管理局1874.08万元;
(6)德保公路管理局1123.65万元;
(7)靖西公路管理局2190.64万元;
(8)那坡公路管理局1726.53万元;
(9)田林公路管理局1740.58万元;
(10)隆林公路管理局1128.88万元;
(11)西林公路管理局839.26万元;
(12)凌云公路管理局1108.90万元;
(13)乐业公路管理局592.73万元。
2)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收入579万元,资金主要为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本级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收入579万元,同比增加277万元,增长91.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安排边海防公路维修补助项目资金100万元和公路标志标线项目资金180万元。
3)中央补助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增长性资金收入1985万元,同比减少1642.66万元,同比减少45.28%。各单位收入如下:
(1)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本级1794.37万元;
(2)平果公路管理局15万元;
(3)田东公路管理局19.25万元;
(4)田阳公路管理局11.84万元;
(5)右江公路管理局82.70万元;
(6)德保公路管理局8.64万元;
(7)靖西公路管理局17.80万元;
(8)那坡公路管理局23.40万元;
(9)乐业公路管理局12万元。
4)中央补助(车购税)收入4331万元,同比增加3618万元,同比增加507.43%。资金主要为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本级中央补助(车购税)收入。增长的原因是:车购税安排的工程项目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中。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路产补偿收入)120万元,同比减少12.60万元,同比下降9.50%。下降主要原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路产补偿收入)预测2018年收入减少。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4.58万元,占年总收入的0.08%。同比增加13.66万元,同比增长125.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测算通行费收入增加,为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本级24.58万元。
2018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70.76万元,占年总收入的0.94%,同比减少325.75万元,同比减少54.61%。减少主要原因:2018年下属各单位的房屋租金、银行利息收入、招投标收入等收入的减少。按收入种类分:
1、资产(房屋)出租收入为214.33万元,其中:
(1)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本级10万元;
(2)田东公路管理局40万元;
(3)田阳公路管理局17.36万元;
(4)德保公路管理局21.70万元;
(5)靖西公路管理局6万元;
(6)那坡公路管理局27.52万元;
(7)隆林公路管理局27万元;
(8)西林公路管理局4.30万元;
(9)凌云公路管理局30万元;
(10)乐业公路管理局30.45万元。
2、银行账户利息收入为6.73万元,其中:
(1)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本级4万元;
(2)田东公路管理局0.48万元;
(3)田阳公路管理局0.10万元;
(4)德保公路管理局0.06万元;
(5)靖西公路管理局0.15万元;
(6)那坡公路管理局0.60万元;
(7)隆林公路管理局0.62万元;
(8)西林公路管理局0.12万元;
(9)凌云公路管理局0.50万元;
(10)乐业公路管理局0.10万元。
3、其他收入49.70万元,其中:
(1)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本级46万元;
(2)田阳公路管理局0.6万元;
(3)隆林公路管理局2.50万元;
(4)西林公路管理局0.60万元。
(四)上年结余收入
2018年上年结余收入633.88万元,占年总收入的2.21%,同比增加283.45万元,同比增长80.89%。全部为上年结余收入(其他结转)633.88万元。各预算单位收入如下:
(1)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本级523万元;
(2)平果公路管理局6.32万元;
(3)田东公路管理局26.06万元;
(4)右江公路管理局29万元;
(5)德保公路管理局21.11万元;
(6)靖西公路管理局1.59万元;
(7)那坡公路管理局4.8万元;
(8)隆林公路管理局22万元。
2018年度支出总预算28728.52万元,同比增加4590.92万元,同比增长19.02%。其中,基本支出12938.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04%,同比增加6777.79万元,同比增长110.01%,主要原因是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行政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到基本支出编制;项目支出1578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96%,同比减少2186.87万元,同比减少12.16%,主要原因是2018年绩效工资总量中调至基本支出编制。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1611.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1%。
2)210类医疗卫生科目564.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6%。
3)214类交通运输科目25586.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06%。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966.8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37%。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12938.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04%。
(1)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280.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26%。
(2)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87.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9%。
(3)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70.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9%。
2)项目支出预算15789.9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96%。
(1)项目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76.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8%。
(2)项目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50.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79%。
(3)项目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9.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1%。
(4)项目支出的资本性支出预算11803.7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7799.30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合计12684.4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15%,同比增加6523.58万元,同比增加105.89%。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025.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6.93%,同比增加6538.48万元,同比增加145.70%。增加的主要原因: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行政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调整到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编制。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87.6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57%,同比增加191万元,同比增加21.30%。增长的主要原因:2018年部分单位新增了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570.8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50%,同比减少205.90万元,同比减少26.51%。减少的主要原因:按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行政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从往年的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预算编制。
2.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15114.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61%,同比减少2861.88万元,同比减少15.9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4.58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15.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支出总额 1.13%,同比增加 1.36万元,同比增长0.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18.61万元,同比增加1.41 万元,同比增长 8.20%;公务用车运行费296.51万元,同比减少0.05万元,同比下降0.0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0008.76万元,同比增加4954.36万元,增长了98.02%。增加原因:2018年基本支出的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有部分金额纳入政府采购表及增加车购税、成品油增量、罚没收入等项目的政府采购,其中部门集中采购预算9780.0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97.72%;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28.6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2.28%。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1)公路养护(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公路还贷专项(项):反映公路还贷专项支出。
(3)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1、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1)政府还贷公路养护(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养护的支出。
(2)政府还贷公路管理(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