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公路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桂路法制发〔2018〕12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落实普法责任,构建“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格局,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调整如下:
组 长:刘建阳
副组长:罗永福 陆地康 林立宽 赵天峰 杨建领
成 员:黄智强 陈文峰 黄 锋 潘新敏 潘荣叁 何 强 姚昌维 杨志凤 苏 亲 李向 刘 松 梁荣兵 陆忠英 岑福观 赵国专 梁卫锋 陆武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监督科,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规划、落实和贯彻,以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等相关事宜,各科室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具体分工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
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确普法责任,现将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党委办公室:重点宣传党内法规,配合宣传涉及公路的法律法规。
二、法制监督科:重点宣传涉及公路的法律法规,做好涉及公路的法律法规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养护管理科、工程管理科、规划计划科、安全生产监督科、财务科、审计科、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国有资产与票务管理科、离退休管理科(机关工会)、机关服务中心等科室配合法制监督科做好涉及公路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具体负责做好与本科室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四、路政执法支队:配合市局法制监督科具体负责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西实施<公路法>办法》、《路政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与公路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