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高公路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上级关于法制监督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局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由法制监督科、纪检监察室人员组成的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督查组开展2018年度公路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5月28日至6月1日
二、检查对象
各县级路政执法大队、永乐治超检测站以及德保治超检测站。
三、检查主要内容
(一)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存在不作为,是否及时依法检查和制止侵占、损坏公路等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是否及时依法查处各类路政案件(路产赔偿、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法定工作职责。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执行情况。包括: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中认定事实是否准确;调查取证的方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案件是否采取了复式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行政执法中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否正确;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合法(随机抽取路政案件10份,其中治超处罚案件6份,日常路政案件和路政许可案件各2份)等。
(三)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执行,是否严格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路政管发〔2016〕36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四)行政执法方式及风纪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依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公路“三乱”行为,是否遵守执法风纪规定等。
(五)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工作活动的开展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按照《百色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制度(修订)的通知》(百路法制发〔2015〕12号)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工作的情况。
(六)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监控及后续处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七)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2017年度第一次公路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百路法制发〔2017〕332号)所提到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八)其他需要监督的事项。
四、检查方式
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进行;既查外业,又查内业。
第一检查组:陈文峰 杨美琴
第二检查组:潘新敏 罗林钰
五、工作要求
(一)督查组要认真做好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按照制度等相关要求开展督查工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自查及迎检各项工作准备,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确保督查实现预定的工作目标。市局将把此次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公路管理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