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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路政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字体: ]   作者:  来源: 田东路政执法大队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路政执法大队2019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路政执法大队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路政执法大队是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全区路政执法机构及调整全区公路管理机构编制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桂编〔201065 号)精神组建的路政执法机构。属于自治区四级预算单位。

2.预算单位及预算管理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路政执法大队纳入本次预算编制范围,按照原预算管理方式,属于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

3.基本职能

1)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路政执法大队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路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实施田东县国省干线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路政巡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维护公路路产不受侵占和破坏,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二、编制及人员构成情况

1.编制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负担的自收自支人员编制8人,均为事业编制。

2.实有人数总体情况

1)在职编内实有人数7人。

2)退休人员2人。

3)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计划

(一)路政管理

1.进一步加强路政日常巡查工作,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严格按照路政巡查制度开展巡查工作,做好巡路记录,按照支队要求建立“巡路两单”,即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

2)加强对新接收管养公路的路政宣传工作。一是积极主动地跟辖区乡(镇)政府做好联系沟通,争取到过境乡镇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为路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利用上述乡(镇)圩日进行路政管理宣传,让沿线群众了解公路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路政管理工作,为路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继续加强“涉路两率”工作,切实提高涉路项目采集率和纳入管理率。通过对辖区管养公路涉路许可项目信息进行拉网式采集,确保信息准确无遗漏。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涉路项目纳入管理率。

3.加强对涉路许可项目,尤其是重点建设项目的许可审批和许可事项的监管工作。采取先入为主的工作方法,积极与各涉路施工单位或个人,尤其是与各类重点涉路施工活动的单位进行对接,做好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其在开展涉路施工活动前先办好行政审批手续。对未经许可即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要先依法进行查处,再敦促其依法依规及时补办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4.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年内做好送培计划,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加支队开展的业务培训,力争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

1.加强路面监控,明确治超目标,继续加强路面治超量化管理工作,促进治超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横向联系,主动联合相邻兄弟大队及德保治超站,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治超工作,有效打击和遏制运输车辆恶性超载行为,保障辖区公路的安全、畅通。

2.积极配合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治超工作的开展。按照支队工作要求向县人民政府报告超限车辆情况及治超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政府主导治超工作常态化开展。

3.继续加大对治超政策的宣传,强化源头的宣传工作,组织执法人员上门、入户宣传,做好源头企业的管控工作。

4.加强监督工作,特别是在案卷制作及路面执法方面的监督。通过业务送培、业务交流、案卷评查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多渠道对治超执法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文明、规范,廉洁、公正。

第二部分:2019年预算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全年总收入预算131.64万元,同比增加27.22 万元,同比增加26.07%。其构成如下: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64万元,占年总收入的

100%。同比增加27.22万元,同比增加26.07%,其中:

1)、经费拨款129.94万元,同比增加31.12万元,同比增加 31.49%。其中,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替代返还资金收入 129.94万元,同比增加31.12万元,同比增加31.49%

2)、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7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公路路产补偿费收入)

1.70万元,同比减少0.9万元,同比减少34.62%

22019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32019年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9年度支出总预算131.62万元,基本支出109.1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2.92%,同比增加27.88万元,增长34.30%;项目支出 22.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08%,同比增加2.34万元,同比增加11.62%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5 类,其中:

1208 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17.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25%,同比增加8.24万元,增长89.57%

2210 类医疗卫生科目4.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3%,同比增加0.90万元,增长27.95%

3214 类交通运输科目10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26%,同比增加19.97万元,降低23.60%

4221 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7.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5.36%,同比增加1.54万元,增长27.9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7.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66.17%,同比增加22.7万元,增长35.28%;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7.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50%,同比增加2.66 万元,增长17.60%;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26%,同比增加2.52万元,增加142.37%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2.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08%,同比增加2.34万元,增加11.62%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81.2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合计22.48 万元。其中(按项级科目分):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8.9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58%;事业单位离退休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73%;事业单位医疗4.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13%;公路运输管理10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8.26%;住房公积金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36%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8.71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6.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42万元,同比减少0.3万元,同比减少3.4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4.87万元,同比增加1.40万元;增长因素是 2019 年公务车辆维修费的政采部分增加。集中采购预算4.8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

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1)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1)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三公”经费: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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