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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那坡公路养护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字体: ]   作者: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公路养护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公路养护中心2020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自治区那坡公路养护中心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那坡公路养护中心是一个以公路养护、公路路网建设、公路行业信息管理为主要业务范围的事业单位,下辖9个养护站、点。2020年管养公路里程316.217公里,按技术等级分为:二级路102.749公里,三级路172.299公里,四级路41.169公里。

(二)预算单位及预算管理方式

自治区那坡公路养护中心属于自收自支管理单位。

(三)基本职能

自治区那坡公路养护中心主要职责。

承担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工作;承担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工作。

二、编制及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总体情况

纳入2020年自治区那坡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人员编制控制数为140人。

(二)实有人数总体情况

1.纳入2020年自治区那坡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在职编内实有人数70人。

2.纳入2020年自治区那坡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离退休人员142人(离休1人、退休141人)。

3.纳入2020年自治区那坡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编外在职实有人数37人。

4.纳入2020年自治区那坡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其他人员合计49人,为遗属人员。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养护,着力改善提升公路服务公众出行环境 

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全力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交通结构、布局逐渐趋向合理,公路主通道建设继续深化和完善,农村交通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综合运输能力进一步增强,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初步改变;公路交通运输结构性调整取得积极成效,宏观调控能力和服务质量与效率有明显提高;公路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科技创新工作有新的突破;行业文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围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超前的思路,精心谋划交通发展的新目标;以超常的举措,全力加快公路事业发展的新步伐;以超强的力度,全面落实公路事业发展的新措施;以超凡的成效,充分展现公路事业发展的新成果,努力完成“确保投资增长、确保开工完工、确保行业稳定”三大任务,为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我中心目前公路设施基础差,路况整体水平偏低,需要下更大功夫提高公路路况,不断提升公路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日常养护管理,确保路况质量稳中有升。要积极转变养护观念,主动做好路面的早期预防性养护工作,推广精细化、标准化养护。继续坚持公路巡查常态化,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坚持小修保养日常化,确保及时修补路面病害;坚持排障除险快速化,确保及时恢复通行;坚持作业标准化,确保施工质量。重点加强道路、桥梁、隧道的日常养护,及时修复路基、路面、桥隧病害及损坏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按时按质完成2020年度路面、桥隧小修保养任务,保证公路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确保路况质量稳中有升。二是继续推进养护运行机制改革创新。加大对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试点工作的研究分析,总结经验做法,以问题为导向,推动财政采购部门进一步明确小修养护类公路工程的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完善公路养护作业投投标采购制度,减少采购环节,缩短前期工作时间,改进合同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公路养护市场秩序。三是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公路全寿命管理理念和生态保护理念贯彻到公路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和养护全过程。在公路沿线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大道路扬尘治理。完善生态保护工程措施,合理选用降低生态影响的工程结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如继续在大中修工程中推广沥青路面再生和温拌、水泥路面就地利用等废旧路面材料的循环利用技术和施工工艺,学习借鉴沿海局应用大粒径级配碎石、水泥改善(掺2.5%)级配碎石等材料,应用沥青封油层集料的除尘加热处治等新工艺进行普及推广。

(二)加强管理,稳步推进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

按照上级部门下达2020年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建议计划,认真吸取去年养护工程总体推进缓慢的教训,积极适应新环境的养护工程项目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举措,确保2020年养护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一是加强前期工作。及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完成时间节点计划,逐项确定工作责任人。二是严格施工管理。要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实施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对参与公路大中修养护的企业进行有效监管。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落实施工单位的质量自检和监理抽检等制度,确保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三是继续抓好年度项目实施管理及(交)竣工准备工作。加强对安保工程、国省干线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按预定计划于202012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四是持续开展“公路品质工程质量年”建设活动。继续加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管理,执行月度检查考核抽检,严控质量关。加强对工程项目履约与设计变更管理,加大公路科研与新技术推广、路网信息管理,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工程管理市场秩序。

(三)严谨做好计划管理工作,为养护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配合做好《广西公路计划管理与地理信息服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协助建立健全公路计划项目动态管理信息通道,建立广西公路数字化地图平台。三是加强计划基础管理工作。按部门预算下达总任务目标,加强小修保养费计划分配与执行管理,认真落实计划项目库评审制度,提高项目入库质量,对项目进行审查,同时加强对计划项目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确保项目及时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基础数据收集管理工作,做好2021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准备工作。加强计划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继续配合做好推进路网项目前期工作,深入了解对所管辖路段的提级改造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合理提出意见建议。

(四)以平安公路建设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底线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围绕“履职尽责、遏制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管理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公路安全生产水平稳步提升。一是狠抓安全责任落实。制定完善安全监管权利和责任清单,实施安全生产监管照单管理。二是实施“隐患清零”行动。组织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的专项行动,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公路安全宣传,增强过往司乘人员对公路安全保障服务的满意度。三是做好汛期灾毁恢复抢修工作。加大汛期前公路桥梁安全排查工作力度,对容易发生塌方、滑坡、水淹路段的桥梁、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出现交通中断及时抢通修复。四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履职情况评估和“平安公路”考核,深入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五)强化内控管理,推进机关高效运转

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公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一步推进人事劳资规范化管理。做好岗位设置五年一签聘用合同工作。按要求完成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员配备工作。增强人才引进力度,积极争取不断扩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模。建立后备干部数据库,助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后备干部信息收集、培养和教育,为公路发展提供干部储备和人才保障。进一步完善公路人事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档案信息化、数字化。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杜绝少编、漏编现象发生。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安排进行开支,认真做好年内部门预算调整及部分经济科目调剂工作,充分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力争完成2020年五个考核时点的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即:4月底16%6月底40%9月底65%11月底82%12月底95%,确保预算资金得到合法有效使用,确保预算资金不被财政部门收回。按要求做好《新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配合做好政府会计系统平台实施前的科目转换和财务软件配置工作,督促指导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顺利实施。继续加强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严格财务监督,定期清理往来账款,促进往来帐款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加大对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出租出借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杜绝账实不符、账外资产、违规处置、擅自出租出借资产等现象。做好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工作,依法依规采购,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好资产预算、购置、配备、使用及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大对经营出租出借资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确保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合法合规。进一步做好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各种规章制度,做好票据领入、发放、使用、核销、销毁、及填写等工作,减少差错和无事故。强化服务管理意识,改进对资产管理、部门预算、采购管理、票据管理的管理方式方法,适时修订更新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综合管理。继续加强办公室综合协调、公文管理、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促进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发挥好工会等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和改进服务管理工作,组织丰富的职工集体活动,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工作,强化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全年总收入预算1890.29万元,同比减少323.51万元,同比减少14.61%。其构成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65.31万元,占年总收入的98.68%。同比减少321.71万元, 同比减少14.71%,其中:经费拨款1865.31万元,同比减少321.71万元,同比减少14.71%。根据资金性质分:

1.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收入1865.31万元,同比减少80.71万元,同比减少4.15%

2.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收入1865.31万元,同比减少同比减少80.71万元,同比减少4.15%

3.中央补助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增长性资金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

4.中央补助(车购税)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133万元,同比减少100%)。

(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2020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1.86万元,占年总收入的0.09%,同比增加1.26万元,同比增加210%。增加主要原因:2020年所属单位资产的租金、利息收入等收入的增加。

(三)上年结余收入

2020年上年结余收入23.12万元,占年总收入的1.22%,同比增加3.06万元,同比减少11.67%。该项全部为其他结转23.12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20年度支出总预算1890.29万元,同比减少232.51万元,同比减少14.61%。其中,基本支出1223.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73%,同比增加45.7万元,同比增长3.88%,(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增加了物业补贴、离退休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666.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27%,减少369.21万元,同比减少35.64%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247.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10%

2210类医疗卫生科目48.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55%

3214类交通运输科目1513.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0.06%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81.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9%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1223.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4.73%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71.8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41%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8.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74%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3.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8%

2)项目支出预算666.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5.27%

项目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5.5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87%

项目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1.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28%

项目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8.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58%

项目支出的资本性支出预算161.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4%

(二)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865.3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合计122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65.60%,同比增加45.7万元,同比增加3.88%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71.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9.42%,同比增加26.40万元,同比增加2.79%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8.4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86%,同比减少0.2万元,同比减少0.18%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143.3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71%,同比增加19.50万元,同比增加15.75%。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加了离退休生活补助。

2.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自治区那坡公路养护中心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64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的34.40%,同比减少367.41万元,同比减少36.41%。其中:专项资金或转移支付项目0万元、业务工作项目176.08万元、运行维护项目465.6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8.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支出总额 1.52%,与去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1.4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7.03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32.85万元,同比减少230.74万元,下降63.46%。其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17.67万元,占政府采购项目类型预算13.3%,同比减少5.27万元,下降22.97%,部门集中采购预算115.18万元,占政府采购项目类型预算86.7%,同比减少225.47 万元,下降66.19%,;分散采购预算0万元。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1)公路养护(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公路还贷专项(项):反映公路还贷专项支出。

3)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1.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1)政府还贷公路养护(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养护的支出。

2)政府还贷公路管理(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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