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公路养护中心2020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田东公路养护中心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田东公路养护中心是一个以公路养护、公路路网建设、公路行业信息管理为主要业务范围的事业单位,下辖3个养护站、点。2019年底管养公路里程235.094公里,其中:一级路10.489公里,二级路169.473公里,四级路55.132公里。
(二)预算单位及预算管理方式
自治区田东公路养护中心属于自收自支管理单位。
(三)基本职能
自治区田东公路养护中心职能:
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方面管理工作及养护工作,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管养国省干线公路行业信息收集和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畅通。
二、编制及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总体情况
纳入2020年自治区田东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经费拨款(即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编制为98人,其中,财政拨款负担的自收自支人员事业编制98人。
(二)实有人数总体情况
1.财政拨款负担的自收自支人员在职编内实有人数58人。
2.财政拨款负担的自收自支离退休人员118人。
3.编外在职实有人数4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公路日常养护,养护质量与公路路况水平
我中心管养路线G243线里程112.255公里、G323线里程1.854公里、G324线里程49.853公里、S306线里程71.132公里,总里程235.094公里。根据我中心实际情况与市中心下达的路况指标,需要下更大功夫提高公路路况,不断提升公路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确保路况质量稳中有升。加强道路、桥梁、涵洞的日常养护,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及时修复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病害以及损坏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按时按质完成2020年度路基、路面、桥梁小修保养任务,保证公路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
二是全部完成养护计划项目预算投资,主要完成上级下达的公路小修保养、桥梁小修项目、路基结构物修复、沿线设施修复、水毁塌方清理等,确保管养的公路安全畅通。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行责任养护。为了适应养护工作形势发展的要求,探讨新的养护工作管理机制,2020年我中心修订了公路养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成立了应急组,负责公路应急抢险、水毁塌方清理、路面修补与路面病害处理以及养护机械施工管理等工作,养护站执行路基小部分及路面保洁承包到个人,突击性和临时性任务、路基大部分工作内容,站容站貌文明建设等其他工作由养护站集体承包的公路养护管理模式,严格落实责任养护,确保完成了全年养护目标。
四是明确责任目标,扎实综合考评。为明责任、出实效,确保养护目标的实现,我中心依实际,修订和增加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增强对养护质量要求。对标对表,严格绩效考核过程,各站人员参加考核互检互评,查找问题,制定问题整改措施,督导整改落实,确保绩效考核转化成实效。
五是做好汛期公路抢通及其他工作。做好汛前安全排查工作,对容易发生塌方、滑坡、水淹路段、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及时疏导和清理排水系统,确保排水顺畅,对易发生灾毁路段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统筹使用好水毁抢险资金,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公路交通阻断信息。
(二)完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单位的党政领导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相应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和签订的公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等的学习。
2.加强公路安全监管,加强内业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局安全监管组织机构,完善安全例会、培训教育制度建设、汇编好日常巡路、安全监督、隐患排查等安全整治资料等。
3.加强日常公路安全巡查工作,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加强养护、安全、路政的联动工作,重点对路上堆积物、倾倒垃圾、人为堵塞排水等危及公路交通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危险路段、危桥、危涵、危树、危石等危险点的排查。
4. 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费及管理费的开支计划和投入使用,要求有费用计划安排和开支台账。
(三)强化内控管理,推进机关高效运转
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公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人事管理工作。全力做好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进一步推进人事劳资规范化管理。做好岗位设置五年一签聘用合同工作。继续督促指导基层各县级公路养护中心按要求完成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员配备工作。增强人才引进力度,积极争取不断扩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模。建立后备干部数据库,助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后备干部信息收集、培养和教育,为公路发展提供干部储备和人才保障。进一步完善公路人事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档案信息化、数字化。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严格按政策规定开展部门预算编报工作,杜绝少编、漏编现象发生。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安排进行开支,认真做好年内部门预算调整及部分经济科目调剂工作,充分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力争完成2019年五个考核时点的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即:3月底16%、6月底40%、9月底65%、11月底82%、12月底95%,确保预算资金得到合法有效使用,确保预算资金不被财政部门收回。按要求做好《新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配合做好政府会计系统平台实施前的科目转换和财务软件配置工作,督促指导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顺利实施。继续加强债权债务清理工作,严格财务监督,定期清理往来账款,促进往来帐款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有关政策规定,加强资产管理工作,加大对基层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处置、出租出借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杜绝账实不符、账外资产、违规处置、擅自出租出借资产等现象。做好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工作,依法依规采购,提高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全局和所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做好资产预算、购置、配备、使用及处置等全过程管理工作,尤其要加大对经营出租出借资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确保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合法合规。进一步做好票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各种规章制度,做好票据领入、发放、使用、核销、销毁、及填写等工作,减少差错和无事故。强化服务管理意识,改进对资产管理、部门预算、采购管理、票据管理的管理方式方法,适时修订更新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综合管理。继续加强办公室综合协调、公文管理、档案管理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促进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发挥好工会等群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和改进服务管理工作,组织丰富的职工集体活动,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抓好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工作,强化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全年总收入预算1420.67万元,同比2019年总预算1557.34万元减少了136.67万元,同比减少8.78%。其构成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0.03万元,占年总收入的97.14%。同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7.14万元减少了136.67万元,同比减少8.7%,其中:
经费拨款1380.03万元,同比2019年经费拨款1497.14万元减少117.11万元,同比减少8.48%。根据资金性质分: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收入1380.03万元,同比2019年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收入1480.14万元减少100.11万元,同比减少93.23%。
(二)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2020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40.64万元,占年总收入的2.86%,同比2019年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40.2万元增加0.44万元,同比增加1.08%。。按收入种类分:
1.资产(房屋)出租收入为40万元;
2.银行账户利息收入为0.44万元;
3.车辆保险收入为0.2万元。
(三)上年结余收入
2020年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2019年上年结余收入20万元减少20万元,同比减少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9年度支出总预算1420.67万元,同比减少136.67万元,同比减少9%。其中,基本支出992.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84%,同比减少58.37万元,同比减少5.56%;项目支出428.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16%,同比减少78.3万元,同比减少15.45%。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20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35%。
2.210类医疗卫生科目38.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3%。
3.214类交通运输科目1111.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23%。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66.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9%。
(二)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992.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84%。
(1)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98.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17%。
(2)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3.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5%。
(3)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11.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2%。
2.项目支出预算428.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16%。
(1)项目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4.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2%。
(2)项目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1.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99%。
(3)项目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6.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0%。
(4)项目支出的资本性支出预算215.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15%。
(三)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80.0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合计992.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90%,同比减少58.37万元,同比减少5.56%。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98.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0.43%,同比减少65.53万元,同比减少7.59%。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3.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38%,同比减少6.57万元,同比减少7.32%。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111.0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19%,同比减少13.73万元,同比减少14.11%。
2.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自治区田东公路养护中心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387.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10%,同比减少58.74万元,同比减少13.16%。其中:专项资金或转移支付项目0万元、业务工作项目193.69万元,运行维护项目194.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支出总额 1.40%,同比减少 0.03万元,同比减少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 0.30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同比减少9.09%;公务用车运行费18.94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30.95万元,同比减少195.19万元,减少了86.31%。减少原因:2020年预算“二上”中,由于政府采购标准调整,导致政府采购预算减少了。其中部门集中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政府集中采购预算30.9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100%。
五、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
(1)公路养护(公路水路运输)(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2)公路还贷专项(项):反映公路还贷专项支出。
(3)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
车辆购置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11.车辆通行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1)政府还贷公路养护(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养护的支出。
(2)政府还贷公路管理(项):反映车辆通行费安排用于政府还贷公路运行和管理工作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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