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路政执法大队
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8〕132号)文件精神,该大队及时组织预算的编制工作,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把工作落实到各个单位及有关部门。在本单位认真测算的基础上,汇总编制了右江路政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现将有关情况及预算编制作如下说明:
一、指导思想、主要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科学安排各项交通资金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交通部门预算管理水平,按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要求,细化规划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进一步提高交通部门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推动全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稳健发展,为我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二)主要依据
1、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18〕132号);
2、党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地方的政策、法规及财经制度;
3、广西交通运输行业特点,以及各有关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工作任务;
4、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路政执法大队现有的职工人数。
(三)基本原则
1、积极稳妥的原则。预算编制以各部门、单位履行工作的职责、发展目标的要求为依据,对每一收支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测算,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2、综合预算原则。所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一切财务收支纳入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统筹安排部门各项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3、保证重点原则。围绕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项战略部署和确定的中心任务,集中财力解决事关全区交通事业发展的重大事项,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4、勤俭节约原则。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大力开展节约活动,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二、基本情况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路政执法大队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路政执法大队是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全区路政执法机构及调整全区公路管理机构编制等有关问题的批复》(桂编〔2010〕65号)精神组建的全区路政执法机构。为自治区本级四级预算单位,独立法人单位。
2、基本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路政执法大队负责实施右江区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路政巡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维护公路路产不受侵占和破坏,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3.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我区“三大定位”新使命、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重大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完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着力加快行业转型升级,着力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着力推进安全智慧绿色发展。开展交通运输扶贫攻坚,拓展交通运输全方位开放合作,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增强安全生产管理新思维,推进平安交通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为我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做好先行、提供保障。
(二)人员构成情况
1、人员编制及实有人数情况
1)人员及编制总体情况
(1)人员及编制总体情况
纳入2019年右江路政执法大队预算的人员编制数为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
(2)实有人数总体情况
纳入2019年右江路政执法大队预算的在职人员实有数为13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11人(事业编制在职11人)、公开招聘新进人员1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纳入2019年自右江路政执法大队预算的离退休实有人员合计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2)财政拨款负担人数情况
(1)编制情况
纳入2019年右江路政执法大队预算财政拨款(包含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负担人员编制为12人,其中,事业编制12人。具体编制如下:
财政拨款负担的自收自支人员编制12人。
(2)实有人数
①财政拨款负担的自收自支在职编制内实有人数为11人(不含公开招聘新进人员1人)。
②财政拨款负担人员的自收自支离退休人员1人。
③财政拨款负担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人。
2.预算管理方式
在纳入本次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中,按照原预算管理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路政执法大队属于自收自支管理单位。
(三)车辆构成情况
纳入2019年右江路政执法大队预算车辆编制2个,实有车辆2辆,其中在编实有车辆2辆、编外实有车辆0辆。
按照车辆用途分类,实有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按照车辆类型分类,实有轿车1辆、经济型车1辆。
(四)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1、工资及社保缴费情况
1)工资情况
右江路政执法大队工资性支出预算120.53万元,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53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其中:在编人员11人,工资性支出111.65万元、年人均10.15万元;编外人员1人、工资性支出1.80万元、年人均1.80万元。另外,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度区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下达通知书》(桂人社增字〔2018〕217号、218号),同意右江路政执法大队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事项已经于2017年11月结束,按照工作流程,新招聘用人员已于在2018年5月到位工作。由于未能及时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时间点办理入编或未办结增人工资审批手续,这批新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无法编入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为确保这批新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稳定职工队伍,需要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新聘人员1人、工资7.08万元、年人均7.08万元,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8万元。
2)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右江路政执法大队社会保障缴费44.08万元,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08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其中:在编人员11人、社会保障缴费39.78万元、年人均3.61万元;此外,在项目支出编制的新聘在职在编人员1人、社会保障缴费2.56万元、年人均2.56万元,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万元。
2、绩效工资情况
右江路政执法大队2018年在职人员人绩效总量58.71万元,基准线4.89万元/人。2019年安排在编人员11人的绩效工资预算58.71万元,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71万元;此外,在项目支出编制的新聘在职在编人员1人的绩效工资为3.71万元,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1万元。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全年总收入预算211.39万元,同比增加9.23万元,同比增长4.57%。其构成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1.39万元,占年总收入的100%。同比增加9.23万元,同比增长4.5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209.08万元,同比增长9.42万元,同比增长4.72%。根据资金性质分: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09.08万元,同比增长9.42万元,同比增长4.72%。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公路路产补偿费收入)2.31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降低7.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无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无
(五)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四、支出预算说明
无
(六)上年结余收入
无
四、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9年度支出总预算211.39万元,基本支出189.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85%,同比增加14.52万元,增长8.28%;项目支出21.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5%,同比减少5.29万元,同比下降19.7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31.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86%。
2)210类医疗卫生科目7.7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66%。
3)214类交通运输科目158.9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20%。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3.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7%。
2、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3.5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37%,同比增加16.35万元,增长11.11%。
2)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7%,同比减少4.69万元,下降18.98%。
3)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3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0%,同比增加2.86万元,增长81.95%。
4)项目支出预算21.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15%,同比减少5.29万元,下降19.78%。
(二)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11.3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合计189.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85%,同比增加14.52万元,同比增长8.28%。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3.5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7.37%,同比增加16.35万元,增长11.11%。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0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47%,同比减少4.69万元,下降18.98%。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预算6.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00%,同比增加2.86万元,增长81.95%。
2.项目支出21.46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10.15%。
右江路政执法大队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21.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15%,同比减少5.29万元,下降19.78%。
1)按经济科目分类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5.1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0.64%;
(2)商品和服务支出5.9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7.7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63%;
2)按项目支出资金来源分类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4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其中: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9.1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资2.3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2.31万元)。
3)按项目说明如下:
项目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9.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2.31万元。
(1)路政治超巡查整治工作经费2.31万元
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2.31万元。具体包括以下工作经费:
一是路政治超工作经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六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十四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109号)、《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交公路发〔2017〕17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关于印发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18〕7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切实保护公路桥涵安全工作是路政执法工作中一项至关重要的内容。右江路政执法大队计划2019年开展治超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日常固定(流动)治超工作、参与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联合治超工作以及每年开展的专项治超行动等治超内容。因此,此项费用主要用于参加上述治超相关工作人员的异地行动住宿费和差旅费,用于全区开展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监控及后续处理工作所产生的法律文书邮递、诉讼开支以及涉及行动需要的零星办公用品开支。
二是巡查整治工作经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七条,交通运输部《路政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除开展治超工作外,全区各路政执法机构应当加强路政巡查,认真查处各种侵占、损坏路产及其他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因此,在巡查整治方面,拟安排本大队路政执法人员组织实施整个辖区的路政巡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开支。包括:路政执法人员在本辖区开展的日常路政巡查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到外辖区参加专项整治行动等巡查工作人员产生的异地行动住宿费、差旅费及涉及巡查工作行动需要的零星办公用品费用。对路政执法专项整治对象进行拆除、封闭、取缔或恢复原状(请铲车、推土机、挖掘机等专项整治机械以及民工费用)等在专项整治过程中需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相关费用和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一些公路标牌的补充和制作所需费用。
三是举报路政违法行为奖励经费,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43、47条等规定:“单位和个人对涉路违法行为、涉路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公路(路政执法机构)举报、通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通过社会的力量,及时发现、举报和有效查处路政违法行为对保护该区公路路产路权,维护公路安全畅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文件规定:对检举、举报非法占(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则建筑控制区违法、违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路政管理部门按照5%的比例给予奖励。2019年安排举报路政违法行为奖励经费主要用于路政管理部门对检举、举报或协助路政管理部门制止、查处破坏(损坏)路产违法、违章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的奖励。2019年将举报路政违法行为奖励经费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支出经济科目编制预算。
(2)公路路政、法制宣传经费0.25万元
2019年公路路政、法制宣传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25万元。为进一步宣传普及路政管理、治超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和谐路政管理氛围,结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为增强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爱路护路意识,以达到路政治超工作上至地方政府,下至沿线群众“家喻户晓”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重视、参与路政、治超工作的局面。另外,为贯彻落实好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16〕124号)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109号)、六厅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13〕21号)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监控及后续处理办法>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14〕72号),针对治理超限超载以及对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进行后续处理将成为今后路政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路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网络、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召开座谈会、在公路沿线制作宣传牌、深入货物集散地广泛宣传等形式对公路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右江路政执法大队在2019年安排公路路政、法制宣传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25万元,用于开展辖区内的各种路政治超宣传活动。
(3)执法车辆使用及维修支出1.30万元
2019年执法车辆使用及维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30万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事业单位及其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桂交财务函〔2018〕291号),批复该大队保留公务车辆数为2台,现实有定编证公务车辆2台。该大队属专业路政治超执法队伍,为维护公路路产不受侵占和破坏,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每天需要安排人员上路路政巡路和在流动治超稽查站点进行治超检查,维护路产路权。
(4)党建工作经费0.25万元
2019年的党建工作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25万元,资金来源为: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25万元。依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系统基层党组织召开“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及其他有关党的会议,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培训、学习调研、考察实践及其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活动,需要党建工作经费0.25万元。
(5)行政执法和行政强制相关经费1.70万元
2019年行政执法和行政强制相关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万元,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70万元。2015年7月21日,新华网以《广西部分城市涉事车辆处置收费被指违规垄断不透明》为标题对区内部分涉路执法部门处理交通违章过程中违规收费问题进行了曝光,全国多家知名网站进行了转载,区内涉路执法单位在处置违法车辆过程中违规收费问题成为社会舆论热点。这一问题引起南宁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2015年下半年南宁市所属公安交警等涉路执法部门的有关经费全额纳入了南宁市财政预算,从根本上杜绝了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规定,目前公路执法部门在依法开展车辆违法超限治理工作过程中,路政执法机构确实未安排此项资金,各单位仍将这部分费用转嫁由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司机和车主来承担。目前,各县路政执法大队在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实施扣押时,车辆(货物)主要停在地方停车场,但相关车辆(货物)保管费却没有资金预算。与检测费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第三款“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另外,各路政执法部门因开展如强制拆除违建、非标、拖车、开锁等相关强制工作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于路政执法工作相关安全方面的需求,开展演练、安全、应急等与路政执法相关的安全设施等充补完善,需要安排相关经费;综上,为更好的保障全区公路路政的工作的开展,2019年该大队需要安排行政执法和行政强制相关经费1.70万元,资金来源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自治区本级-经费拨款1.70万元,均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6)编外在职人员工资1.80万元
2019年编外人员经费人员工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万元,该项目预算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80万元。
编外聘用人员(1人)工资性支出预算1.80万元,其中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0万元。
(7)残疾人保障金专项经费1.74万元
2019年残疾人保障金专项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74万元。
依据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税〔2016〕47号)要求,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2019年该路政大队单位应缴残疾人保障金需要安排资金1.74万元/年。
(8)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工资性支出10.98万元
2019年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工资性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8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98万元。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度区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下达通知书》(桂人社增字〔2018〕217号、218号),同意该路政执法大队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公开招聘事项已经于2017年11月结束,按照工作流程,新招聘用人员已于在2018年5月到位工作。由于未能及时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的时间点办理入编或未办结增人工资审批手续,这批新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无法编入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中,为确保这批新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稳定职工队伍,需要在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新聘人员1人工资、年终绩效考评奖金及五险一金共计10.98万元。
(9)在职人员薪级正常晋升及工资调整补发1.13万元
2019年在职人员薪级正常晋升及工资调整补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17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自治区本级(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3万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有关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6〕50号),安排该大队在职在编人员2019年薪级晋升工资预算1.13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56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78.13%;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4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0.36%;部门集中采购预算0.1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9.64%。
六、收入征收计划说明
预计2019年非税收入征收总额为2.31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7.6%。按收入种类分:
(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2019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31万元,占年总收入的1.09%,同比减少0.19万元,同比下降7.6%。按收入种类分:
1、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收入2.31万元,包括自治区路政执法监督局路产补偿费收入安排的资金2.3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无
(四)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
无
(五)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无
七、补助市县项目支出预算的附件说明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点击下载:右江路政执法大队自治区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