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工作;承担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的监制、预警、信息服务等工作;承担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 机构设置情况
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是一个以公路养护为主要业务范围的事业单位,下辖2个养护站。2019年底管养公路里程94.161公里,按技术等级分为:二级路38.819公里,三级路55.342公里。
2、 人员构成情况
纳入2019年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的在职人员实有数位26人,在编管理及技术人员为17人,在编生产人员9人。编外聘用人员16人。
3、 车辆构成情况
纳入2019年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部门预算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均为在编实有车辆6辆。
按照车辆用途分类,分为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一般业务用车5辆。
按照车辆类型分类,实有轿车1辆、经济型车1辆、旅行越野车4辆。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19年度总收入1180.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51.02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31.76 万元,增长57.63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9.86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2.93万元,增长15.97 %,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新进人员5人,全年人员经费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二是2019年新增车辆购置税80万元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5.其他收入331.1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97.53万元,增长884.72 %,主要原因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同意追加(调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19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工交函(2019)297号),调增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245.11万元,用于逻西养护站建设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7.上年结转和结余29.9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1.3万元,增长246.81 %。
(二)本部门2019年度总支出848.4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48.43万元, 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9.17万元,增长17.96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2.75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3.36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3.交通运输(类)729.38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实施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22.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332.5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9.8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12.93万元,增长15.97 %。其中:基本支出359.93万元,项目支出459.93万元。
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8.69万元,支出决算为81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4%。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1.2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1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2 %。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2019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5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及分项数额)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说明增减变动原因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58 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9年,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58万元,平均每辆 3.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6 次,人次18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3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并做好与2019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4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路养护用车。
无国有资产则在相关的资产后填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乐业公路养护中心2019年度本部门无绩效目标考核项目,因此,不需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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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乐业公路养护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