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垂直管理,是一个以公路养护为主要业务范围的事业单位。该中心机关设置以下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养护与工程管理科、国有资产与安全管理科、路产事务科、纪检监察室。下辖5个养护站。2021年专业管养公路里程195.988公里,其中:二级公路132.832公里,三级公路46.224公里,四级公路16.932公里。主要职能是:负责平果市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参与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的监测、预警、信息服务及技术支持等,组织实施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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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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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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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上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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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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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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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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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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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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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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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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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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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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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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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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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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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按执行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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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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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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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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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含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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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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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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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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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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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单位预算级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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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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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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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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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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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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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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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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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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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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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1年度总收入2,252.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63.6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303.42万元,增长15.5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60.3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1.38万元,增长6.60 %,主要原因是: 2021年增加了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经费、国省道服务区、停车区运营维护费、国省干线路基大中修(增量)、国省干线桥隧涵大中修(增量)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追加了2021年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经费及一次性抚恤金等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对比无增减。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对比无增减。
4.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对比无增减。
5.经营收入 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0年度决算数对比无增减。
6.其他收入 3.29 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其中:资产出租收入2.49万元、银行利息收入0.8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62.83万元,下降95.02 %,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出租的资产出租收入已经全额上缴国库,不再留存本中心自行支配使用,因而2021年资产出租收入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 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0年度决算数对比无增减。
8.上年结转和结余 85.70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 41.90 万元,增长95.66 %,主要原因是 2021年利用2020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了“房屋建筑物购建及维修、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及维护、公务用车购置”等项目的支出。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 2,250.68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250.68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 394.05 万元,增长21.2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15.94 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缴纳的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 62.66 万元,增长24.74 %,主要原因是我中心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新进人员在2021年度陆续到岗而增加的人员经费,因此在2021年度多缴纳各类社会保障费用。
2.卫生健康支出 63.81 50.68 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按国家规定缴纳在职在编人员的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 13.13 万元,增长25.91 %,主要原因是我中心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新进人员在2021年度到岗而增加的人员经费,因此在2021年度多缴纳新进人员医疗(含生育保险)、工伤等保险经费。
3.交通运输支出 1,773.19 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实施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 307.35 万元,增长20.97%,主要原因是用于管理人员及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以及车辆购置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与2020年度相比有所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 97.74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 10.91 万元,增长12.56%,主要原因是我中心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新进人员在2021年度到岗而增加的人员经费,因此在2021年度多缴纳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 1.60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90.63万元,下降98.27%,主要原因是使用2020年度的上年结转结余安排了“房屋建筑物购建及维修、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及维护、公务用车购置”等项目的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960.32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121.38 万元,增长6.60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223.60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 102.21 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924.96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60.3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4 %(因有年度预算追加项目,所以年终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324.20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5.9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及原退休人员死亡,造成按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缴纳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开支减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65.88 万元,支出决算为 63.8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造成按规定缴纳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开支减少。
(三)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427.02 万元,支出决算为 1,482.8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2021年依据相关政策进行年度预算追加调整,增加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五批)、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在职在编人员绩效总量增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等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07.86 万元,支出决算为 97.7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造成按规定缴纳的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减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549.70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 1,287.7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7%。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年中有在职人员转退休、在职在编人员工作调动调出,其相应的五险二金等也随之减少预算开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98.6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52%。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年中有在职人员转退休、在职在编人员工作调动调出,其相应的机关人员伙食补助费等也随之减少预算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3.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9%。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为年中有退休人员及抚恤人员去世,其相应的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安排的遗属生活补助费也随之减少预算开支。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对比无增减。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0年度决算数对比无增减。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2.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4 %,比上年减少0.96万元,原因是我中心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近年来,由于各条动车线路的开通,方便出差人员选择乘坐动车,减少使用公务车的出行的频率;以及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部分工作采用视频会议形式传达或布置导致公务车运行费用相应减少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11.18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1.17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1.18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1.1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比上年减少 0.83 万元,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减少了公务出行。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公路养护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公路养护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11.18 万元,平均每辆 2.236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1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1%,比上年减少 0.17 万元,原因是受疫情影响,2021年度出差频率有所降低,因此2021年接待人员较2020年度有所减少。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9次,人次13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98.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降低1.4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剩余零星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等指标尚未开支完毕,因此决算与预算有差异。比2020年决算数增加5.22万元,增长5.5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中心新进人员增加3人,相应计提的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4.5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8.1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6.37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10.1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0.26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45.62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95.5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19 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19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由越野车、小型载客汽车、养护用车组成;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无绩效目标考核项目,不需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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